2011年3月26日

聊聊作家的权利意识

作者 zhuangbiaowei

最近百度又陷入了一场公关危机。为什么说是公关危机?因为伤不了他的根本,无非是群情激愤,人头攒动而已。

但是,事情不应该是这样的,作为一个如此肆无忌惮长时间侵犯著作权人权益的企业,他应该陷入的是法律危机。作为一个上市公司,他应该陷入的是股价崩盘的经济危机。作为一个如此作恶的企业,从上到下,他们的员工都应该陷入的是道德危机。

遗憾的是,这些危机都没有出现,不过是公关危机而已。法律上,百度一直毫发无损,经济上,百度股价节节上涨,李彦宏还刚刚成了互联网新首富。道德上,几乎所有的百度人,都那么自认为理所应当,毫无反省。

在目前看到的各种支招的帖子中,我认为宋石南支的招最为切中要害:

一个方法是你花100多美金买一股百度,成为丫最小的股东之一。然后就在美国起诉百度,只要你能证明百度的收入和侵权行为息息相关,然后他面临的诉讼可能导致收入减少,你就可以作为投资者起诉,当然如果股价真因此下跌那起诉的理由就更强了。不过要注意,你得到的赔偿也不多,因为只能赔偿你作为股东亏损的钱,无论如何,不会超过100多美金。
但是,要命的不是你获得的赔偿,而是一百个甚至一千个你这么干,造出声势,同时不妨提醒美国媒体对比谷歌在中国的遭遇,唤起美国人民的民族主义!呵呵,百度的股价想不垮都难。一旦股价下跌,美国的投资者会兴致勃勃地和各位一起起诉,而美国是允许集体诉讼的。这些新加入的美国投资者就不是只买一股的最小股东,而是藏着大家伙的猛男!这势必会造成百度股价进一步悲惨波动,只要垮个几十美元,李彦宏的脸就要变成菊花了。

另一方面,霍炬的建议,我以为并不靠谱:

我给各位作家出个招,谁有新浪微博帐号转过去。以后写任何文字,一定不要忘了骂百度,一定要在文章中把百度写成负面,甚至很酷主人公要有“用百度,你真可耻”之类的台词。看百度还好意思盗版,如果还好意思,你们至少也影响了读者算干了点好事…

为什么说不靠谱呢?因为作家不可能,也不应该,为了这种事情,而去破坏自己的作品。而且这种做法能够获得多大的效果,也难以衡量。

从本质上来说,这事应该从法律上来解决,否则,就不能根治。而要想提高这个国家的法制水平,就得先从增强大众的权利意识开始。霍炬对当初文著协对付Google的手法很不以为然,我倒是不这么看。

所谓法制,并不是从分清是非开始的,而是从人人都开始争取自己的权利开始的。当人人都开始争权利,而且通过公开的、大家摆事实、讲道理、坐下来谈判的方式,争取权利,达成妥协,形成契约。这才是法治意识的开始。也是整个社会能够走向法治的基础。

人们并不需要权衡整件事情的是否,只需要问:“我的权利是否受到的侵犯”。并非:“应该鼓励争取正当的权利”,而是“所有为了自己的权利而争取的行为,都是正当的。”

从这个角度来说,我并不认为当年的Google是在“释放极大的善意””,滥用未被授予的权利,就是一种侵权。这也就是为什么谷歌当年会被逼坐下来跟文著协谈判,会正式道歉,而且还提出了60~300美元的赔偿的原因。假设谷歌的做法,没有任何侵权之处,那么他何必跟你谈判,又何必跟你道歉呢?

极端一点说:哪怕有人是在无理取闹式的争取自己不应得的权利(我并不认为文著协当初是无理取闹),甚至有人因为胡搅蛮缠,最终居然争取到了自己不应得的权利,我都认为这样的事情值得大肆宣传,值得被更多的人效仿。因为:只有人人都意识到自己的权利,人人都相信能够通过抗争获得自己的权利,人人都敢于获取更多的权利。这个社会的法制化进程,才会更快一些!

如果这个社会的作家,都能够有足够的权利意识,而且能够将这样的权利意识传播给自己的读者(而不是去灌输什么“用百度真可耻”),那才是这个国家的福音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