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15日
[知乎]「最腐败的十个国家中九个是多党制,此『事实』击穿了多党制能解决腐败的臆断」这段论述的逻辑漏洞是什么?
「最腐败的十个国家中九个是多党制,此『事实』击穿了多党制能解决腐败的臆断」这段论述的逻辑漏洞是什么?
这段文字,只有一个逻辑漏洞,歪曲命题范围,制造谬误的假象。如果这句话写成“击穿了只要有多党制就能够解决腐败的臆断。”我想,就完全成立了。
要解决腐败,仅仅靠多党制,肯定是不够的。以下做一些简单的分析:
- 解决腐败的根本办法,不是监督,而是伴随监督而生的法律制裁。仅仅靠骂人,是骂不死人的。
- 提高一个国家反腐的法制水平,不是靠政府的强力推行,而是靠独立于政府的法律机关。司法不独立,法制不可能健全。
- 要实现司法独立,在一党制的环境下,不说全不可能,但是几乎毫无机会。因此,多党制轮流执政的大环境,才有可能催生三权分立、司法独立。
所以,@冯昱尧 的回答,简明扼要:「最清廉的十个国家中十个是多党制,此『事实』击穿了一党制能达到清廉的臆断」
多说一句:很多类比性回答,仅仅是类比而已,不具有更大的说服力。